1. 引言 1.1 欢迎使用物美平台 (下称「本网站」)。使用本网站或开设物美 帐户 (下称「帐户」) 前请详细阅读以下服务条款,以瞭解您对于 Cambodia 物美 Co.、其关係企业及子公司 (个别及统称为「物美 」、「我们」或「我们的」) 的法律权利与义务。我们提供的服务(下称「本服务」)包括 (a) 本网站、(b) 本网站及透过本网站提供使用之物美 用户端软体所提供的服务,以及 (c) 透过本网站或其相关服务所提供的所有资讯、连结网页、功能、资料、文字、影像、相片、图形、音乐、声音、影片、讯息、标籤、内容、程式设计、软体、应用程式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动应用服务) (下称「内容」)。本服务的任何新增或增强功能亦应受本服务条款的约束。这些服务条款规范您对于我们物美 所提供之服务的使用行为。 1.2 本服务包含提供一个线上的平台服务,以为买家 (「买家」) 与卖家 (「卖家」) (统称「您」、「使用者」或「买卖双方」) 间的商品交易提供场所及机会。实际的销售合约存在于买家及卖家之间,物美 不是该合约或买家与卖家其他合约之间的主体,且物美 对这些合约均不承担义务。买卖双方将承担有关其间销售合约、商品刊登、购物担保及类似事项之全部责任。物美 不涉入使用者间之交易。物美 得预先筛选使用者或使用者所提供之内容或资讯。物美 保留依第6.4条移除任何您透过本网站所提供之内容或资讯的权利。物美 并不能确保使用者会确实完成交易。 1.3 在成为本网站的使用者之前,您必须阅读并接受本服务条款所包含、及连结至本服务条款之所有条款,且您必须同意隐私权政策(连结至本服务条款)中有关于处理您的个人资料之规定。 1.4 物美 保留随时因应法规要求或符合诚信原则而变更、修改、暂停或中止本网站或服务一部或全部的权利。物美 可能会以试用版发行某些服务或其功能,这些服务或功能可能无法正确运作或如同最终发行版本般运作。物美 亦可因应法规要求或符合诚信原则而对某些功能设定限制,或限制您存取部分或全部本网站或服务之权限。 1.5 物美 保留拒绝提供您存取本网站或服务之权限或允许您因任何原因开设帐户之权利。 如您使用物美 服务或开设帐户,表示您不可撤回地接受与同意本协议之条款,包括本协议提及/或本协议超连结所提供的额外条款及政策。 如果您不同意这些条款,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存取本网站。如果您未满 18 岁或根据您所属国家适用之法律规定得同意本协议之法定年龄(下称「法定年龄」),您必须取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许可方可开设帐户,且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如果您不确定是否已达到法定年龄,或不瞭解本条款所述内容,您应先寻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协助及同意,方可开设帐户。如果您是欲开设帐户之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您必须代表该名未成年人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并且承担对本帐户或公司服务之一切使用的责任,无论该帐户目前已开设或稍后才会建立。 2. 隐私权 2.1 物美 非常重视您的隐私权。为更有效地保护您的权利,我们特别在隐私权政策中详细说明我们的隐私权作法。请审阅该隐私权政策,以瞭解物美 如何收集并使用有关您的帐户及/或您使用服务的资讯。如您使用本服务或在本网站提供资讯,即表示您: (a) 同意让物美 根据隐私权政策所述方式收集、使用、揭露及/或处理您的内容和个人资料; (b) 同意并了解使用者资讯的财产上权利由您与物美 共同拥有;且 (c) 未经物美 事前书面同意,您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揭露您的使用者资讯或允许任何第三人接触或使用您的使用者资讯。 2.2 使用本服务而持有其他使用者个人资料之使用者(下称「接受方」)同意将(i) 遵守所有与该个人资料相关之个人资料保护法规;(ii) 允许被接受方收集个人资料之使用者(下称「揭露方」)得自接受方之资料库移除他/她的资料;以及(iii) 允许揭露方检视其被收集方收集之资料为何。在上述(ii)及(iii)之情形,遵守或依适用法规办理。 3. 有限授权 3.1 物美 授予您遵照本服务条款之条款与条件存取及使用本服务的有限且可撤回之权利。本网站中所显示之所有专属内容、商标、服务标章、品牌名称、标誌及其他智慧财产(下称「智慧财产」),均属物美 及本网站标示之第三方所有者 (如适用) 的财产。我们并未直接或间接授予存取本网站的任一方使用或重製任何智慧财产的权利或授权,存取本网站的任一方均不得要求与其相关之任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使用或存取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保护本服务、网站及其内容之着作权、商标、服务标章及所有其他适用的法律。您同意不得複製、散布、再发行、传输、公开展示、公开表演、修改、调整、租赁或贩售本服务、网站或其内容之任何部分,亦不得据此创作衍生作品。如未事先获得我们的书面同意,您亦不得用镜像或框架方式将本网站的任何部分或完整内容放置于任何其他伺服器上或作为任何其他网站的一部分展示。此外,您同意如未事先获得我们的书面同意(在搜寻网站使用标准的搜寻引擎技术引导网路使用者至本网站时,视为已取得我们的同意),您不会使用任何机器人程式、蜘蛛程式或任何其他自动装置或手动程序来监视或複製我们的内容。 3.2 我们欢迎您从您的网站连结至本网站,但前提是您的网站并未暗示获得物美 的任何背书或与其有任何关联。您瞭解物美 可随时因应法规要求或符合诚信原则中止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本服务。 4. 软体 我们作为服务之一部分提供给您的任何软体,均须受本服务条款之规范约束。物美 保留物美 在此未明确授予的所有权利。任何本服务连结或引用的第三方指令码或程式码,均是由拥有该指令码或程式码的第三方 (而非物美 ) 授权给您使用。 5. 帐户与安全 5.1 本服务的部分功能必须註册帐户方可使用,註册帐户时您需要选取一组独特的使用者识别码 (下称「使用者 ID」) 和密码,并提供一些个人资讯。如果您选择的使用者 ID 被物美 单方认定是令人反感或不适当的,物美 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帐户。您可以使用您的帐户来存取我们已启用其存取权限或与我们有联盟或合作关係的其他产品、网站或服务。物美 未审核任何第三方内容、功能、安全、服务、隐私权政策或这些产品、网站或服务的其他规范。如果您这麽做,则这些产品、网站或服务的服务条款,包括其各自的隐私权政策 (若与我们的服务条款及/或隐私权政策有所差异),亦适用于您对这些产品、网站或服务之使用。 5.2 您同意 (a) 对您的密码保密且只在登入时使用您的使用者 ID 与密码,(b) 确保在每次网站使用阶段结束时登出您的帐户,(c) 在您的帐户、使用者 ID 及/或密码遭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时立即通知物美 ,以及(d) 确保你的帐号资讯正确且即时。您必须对在您的使用者 ID 和帐户下所发生的所有活动负完全的责任,即使您并非该活动或使用的执行者。对于任何因密码遭到非授权使用而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依第32.15条之规定负担。 5.3 您同意物美 可因应法规要求或符合诚信原则另行通知您立即终止您的帐户和您的使用者ID,并将与您的帐户和使用者ID有关的任何内容自本网站上移除,撤销任何对您的补助,取消与您的帐户和您的使用者ID有关的交易,暂停或情节严重时永久停止任何拨款或退款,及/或其他任何物美 认为必要的措施。物美 亦将向您说明採取这类措施的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物美 认定存在或合理怀疑有下列任何情形之一:(a)长时间不活动(指您未登入您的帐户);(b)违反本服务条款的约定;(c)有相当事证足认使用者有诈欺、骚扰、诽谤、威胁、侮辱或其他非法行为;(d)拥有多个使用者帐户;(e)支付款项经法院裁定或检察官命令扣押;(f)使用者提交虚伪之身分认证资料,经查证属实;(g)为了商业转售目的而于本网站购买商品;(h)异常或过量地向同一卖家或有关联的卖家採购商品;(i)滥用折扣码(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折扣码予第三人、面额显着加价后转售折扣码或其他储值点数、异常或过量地于本网站使用折扣码);或(j)有害于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物美 商业利益的行为(例如虚伪买卖、滥用免运或折扣等)。若您将帐户用于诈欺、骚扰、诽谤、威胁、侮辱或其他非法之用途,我们可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向执法机关呈报。 5.4 消费者得依双方约定之方式随时终止契约。如果使用者想要终止其帐户,可以书面方式 (电子邮件请寄至:help@support.物美 .tw) 通知物美 。即使帐户已终止,使用仍应对任何未完成的交易 (无论是在终止之前或之后展开的交易)、产品运送、支付产品款项或类似事宜负责,且使用者必须在其根据本服务条款迅速且有效地履行及完成所有未完成交易后,联络物美 。对于根据本条款而採取之行动所产生的任何损害,物美 概不负责。使用者放弃任何及所有对物美 所採取之任何这类行动的索赔。 5.5 您得使用本服务及/或开设帐户,如您位于我们目前许可的国家之一。 6. 使用条款 6.1 本网站和服务的使用授权在终止前皆有效。如发生本服务条款所载之终止事由或是您未遵循本服务条款之任何条款或条件的情况时,此授权将会终止。在这些情况下,物美 可另行通知您迳行终止授权。 6.2 您同意不会: (a) 上传、张贴、传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任何违法、伤害、威胁、侮辱、骚扰、危言耸听、令人痛苦、扭曲、诽谤、粗俗、淫秽、诋毁、侵犯他人隐私、憎恨、种族歧视或在道德上或其他方面令人反感的内容; (b) 违反任何法律(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限制相关法规)、第三方权利或我们的; (c) 上传、张贴、传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未成年人独处或由其主导的内容,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伤害未成年人; (d) 使用本服务冒充任何人或实体,或虚报您与任何人或实体的关係; (e) 伪造标题或操弄识别方式,以混淆透过本服务传送之任何内容的来源; (f) 从本网站上移除任何所有权标示; (g) 在未经物美 明确许可的情况下,致使、准许或授权修改、创作衍生着作或翻译本服务; (h) 为任何第三方之利益或非本条款授予许可的任何方式使用本服务; (i) 将本服务使用于诈欺用途; (j) 註册及/或使用多个使用者帐户,与任何违反本服务条款文义或规范精神之活动有关; (k) 以非物美 官方硬体或软体(包括但不限于模拟器、彷真器、机器人或其他类似硬体或软体)使用物美 平台、註册使用者帐户或登入使用者帐户; (l) 操控任何商品价格或干扰其他使用者的刊登行为; (m) 採取任何会破坏反馈或排名系统的行动; (n) 试图解码、反向工程、拆解或骇入本服务 (或其任何部分),或试图破解物美 针对本服务及/或物美 所传输、处理或储存之资料所採取的任何加密技术或安全措施; (o) 採集或收集有关其他帐户所有人的任何资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资料或资讯; (p) 上传、以电子邮件寄送、张贴、传送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任何您依据任何法律或契约或信任关係(例如由于僱佣关係和依据保密合约所得知或披露之内部资讯、专属及机密资料) 无权提供之内容; (q) 上传、以电子邮件寄送、张贴、传送或以任何其他形式提供侵害任一方之任何专利、商标、营业祕密、着作权或其他专属权利的任何内容; (r) 上传、以电子邮件寄送、张贴、传送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任何未经请求或未经授权的广告、促销资料、垃圾邮件、广告信件、连锁信、金字塔骗局或其他任何未经授权形式的推销内容; (s) 上传、以电子邮件寄送、张贴、传送或以其他形式提供任何含有意图直接或间接干扰、操纵、中断、破坏或限制任何电脑软体、硬体、资料或通讯设备功能或完整性之电脑病毒、蠕虫、木马或任何其他电脑代码、常式、档案或程式的资料; (t) 破坏正常的对话流程、造成萤幕快速捲动致使本服务其他使用者无法打字,或对其他使用者参加即时交流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u) 干扰、操纵或破坏本服务或与本服务连线之伺服器或网路或任何其他使用者对本服务之使用或享受,或不遵守本网站连线网路之任何规定、程序、政策或规范; (v) 採取或参与任何可能直接或间接造成本服务或与本服务连线之伺服器或网路损害、瘫痪、负载过重或效能降低的行动或行为; (w) 使用本服务以蓄意或非蓄意地违反任何适用的当地、州、国家或国际法律、规定、守则、指令、准则、政策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与反洗钱或反恐怖主义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x) 以违反或规避由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欧盟或其财政机关所主管或执行之处罚或禁运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y) 使用本服务侵犯他人隐私、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z) 侵犯物美 的权利,包括智慧财产权和相关彷冒行为; (aa) 以前述禁止之行为和活动使用本服务以收集或储存其他使用者之个人资料;及/或 (bb) 刊登侵犯第三方着作权、商标或其他智慧财产权的项目,或以侵害他人智慧财产权的方式来使用本服务; (cc) 联繫物美 客服时,使用具攻击性、不雅、猥亵意涵之字句,或涉及对物美 及所属员工进行骚扰、诽谤、侮辱、言论攻击等影响物美 客服作业的行为。 6.3 您瞭解所有内容,无论其为公开张贴或私下传送,均为该内容提供者之责任。亦即,您应对您透过本网站上传、张贴、以电子邮件寄送、传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之任何错误或遗漏)负完全责任,而非物美 。您瞭解使用本网站时,您可能会接触到具攻击性、不雅或令人不悦之内容。 6.4 您理解物美 和其受託人有权 (但无义务且不因此对您承担任何责任)因应法规要求或符合诚信原则预先筛选、拒绝、删除、移除或移动任何透过本网站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您透过本网站所提供之内容或资讯),例如物美 和其受託人有权移除任何 (i) 违反本服务条款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的内容;(ii) 遭其他使用者投诉的内容;(iii) 我们收到其侵害智慧财产权之通知或指控或其他要求或请求移除的法律指示之内容;或 (iv) 会造成他人反感的内容。此外,我们亦可能为了保护本服务或我们的使用者,或为了实行本条款与条件之规定,而封锁进出本服务的通讯传递 (包括但不限于状态更新、贴文、讯息及/或聊天室)。您同意您了解且已评估使用任何内容的所有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这类内容之正确性、完整度或实用性的倚赖 6.5 您承认、允许并同意,若依法律要求,或根据法院命令或对物美 有管辖权之任何政府或监督主管机关之合法处分,或基于善意及诚信原则认有合理之必要性时,物美 得存取、保存及/或揭露您的帐户资讯和内容予任何法定或政府主管机关、相关权利人或其他第三方,以:(a) 遵守法律程序;(b) 执行本服务条款或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c) 回应任何侵害第三方权利(包括智慧财产权)的内容之申诉;(d) 回应您的客户服务请求;或者 (e) 保护物美 、其使用者及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7. 违反我们的服务条款 7.1 违反此政策可能导致一系列处分动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任何或全部项目: - 删除刊登商品 - 限制帐户权限 - 中止帐户及随后终止 - 刑事诉讼 - 民事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请求损害赔偿及/或声请保全处分 7.2 如果您发现本网站的任何使用者违反本服务条款,请联络 [email protected] 。 8. 侵害智慧财产权之通知 8.1 如前述,物美 不允许刊登项目侵害属于品牌或智慧财产权所有人(下称「IPR所有人」)之智慧财产权。 8.2 除另有明示排除外,使用者为独立的个体或事业,与物美 无任何关联,且物美 非使用者的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持有或拥有任何本网站上刊登的商品。 8.3 如果您为IPR所有人或取得IPR所有人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下称「IPR代理人」),且您认为您或您的委託人的作品 (在本服务中) 遭到複製、展示或散布之情形已构成侵害智慧财产权已遭受侵害之行为,请以电子邮件通知我们:help@support.物美 .tw,另请提供下列所需资料以支持您的主张。请给予我们时间处理资料,物美 将于可行范围内尽速回复您的通知。 8.4 依本条所为的侵权通知必须以物美 指定的格式(物美 得随时更新)提供,并确实附上至少下列所有资料:(a)IPR所有人或IPR代理人代理人(下合称「通知者」)的实体或电子签名;(b) 主张遭到侵害之智慧财产权的种类和本质的描述,以及该权利的证明;(c) 对主张遭到侵害之智慧财产权本质的描述需附上充分细节足以让物美 评估侵权通知; (d) 包含所指侵权内容的具体刊登商品URL网址连结;(e) 可让物美 联络到通知者的资讯,例如通知者的实际地址、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f) 通知者基于诚信提出侵权通知,且所通知之智慧财产权使用方式经IPR所有人之授权或合法之声明;(g) 通知者声明此通知所载之资讯均真实无误,如有不实,通知者愿赔偿物美 因通知者所提供资料造成的任何损失,且通知者具有合法适当权限或已被授权代表IPR所有人处理与此侵权通知一切相关事宜。 8.5 物美 了解厂商为其产品签订独家经销协议或最低广告价格协议的权利,然而违反此等协议不构成智慧财产权之侵害。此等协议的强制执行属于厂商与销售者之间事务,物美 不协助这方面的强制执行活动且不执行独家经销权或价格控制事宜,除非所在国法律明确规范选择性配销或独家经销。 8.6 卖家同意担保物美 及其关係企业免于承担因依据或与侵害智慧财产权主张相关移除内容或刊登商品而导致任何主张、请求、求偿及裁判所造成的损害。 9. 购买与付款 9.1 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在其运营的国家支援一种或多种下列付款方式: (i) 信用卡 信用卡付款是透过第三方支付管道处理款项,而这些支付管道所接受的信用卡类型会因您所在的管辖地不同而有差异。 (ii) 货到付款(COD) 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在其选定的国家提供COD服务,买家得于收到购买的商品时直接给付现金给运送人。 (iii) 银行转帐 买家可透过自动提款机或网路银行转帐 (下称「银行转帐」) 将款项汇入我方指定的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 (如第 11 条所定义)。买家必须透过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应用程式中的「上传收据」功能,向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提供转帐单据或付款交易参考,以供查验。如果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未在三天内收到付款确认,将会取消买家订单。 9.2 买家只能在付款前变更付款方式。 9.3 买家支付完成前,应依物美 提供的再确认机制确认支付指示是否正确。因不可归责于消费者的事由而发生支付错误时,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将协助消费者更正并提供其他必要之协助。因可归责于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的事由而发生支付错误时,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将于知悉时立即更正,并同时以电子邮件、简讯或App推播等方式通知消费者。因可归责于消费者的事由而发生支付错误时,例如输入错误之金额或输入错误之收款方,经消费者通知后,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将立即协助处理。我们有权查核买家是否具备使用特定付款方式之充分授权,并可在授权获得确认之前暂停交易,或在未能获得确认的情况下取消相关交易。买家完成每笔款项支付后,物美 将以电子邮件、简讯或App推播等方式通知买家支付明细,并于买家的物美 钱包即时显示支付明细供买家查询。 9.4 如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依本服务条款或相关政策需透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使用者商品销售金额或退款,使用者应提供其本人所有之正确银行帐户资料给物美 。 10. 物美 钱包 10.1 物美 钱包係由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便利使用者管理其于本平台的销售商品款项及透过银行转帐、货到付款或物美 钱包等方式所进行的购物相关退货款项。以上款项总金额扣除已提领的金额后即为物美 钱包显示的馀额。 10.2 您可以在本平台提交提领需求(下称「提领需求」)将您物美 钱包的馀额汇入您所绑定的银行帐户(下称「绑定帐户」),每週得免费提领一次(每週一重新计算次数),超过每次将收取提领手续费10元(从提领的款项内直接扣除)。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得视情形决定提供将物美 钱包馀额定期自动提领至您绑定帐户的功能。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仅在工作日处理提领需求,每一次提领需2至4个工作日的作业时间。 10.3 买家购物金额将于商品送达买家或买家提交收到商品的确认后一天内计入卖家的物美 钱包馀额。退货退款金额将于退货退款请求被核准后一天内计入买家的物美 钱包馀额。 10.4 提领需求经提交后不得修改或撤回。 10.5 若交易处理过程中发生任何错误,您授权我们在适用法规允许范围内调整您绑定帐户的支出或存入纪录以修正错误,若因任何原因导致我们无法从您的绑定帐户扣款,您授权我们在适用法规允许范围内从您与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曾往来的其他银行帐户或支付工具中扣款(含相关费用)或从您的物美 钱包馀额中扣抵。 10.6 您授权我们于下列情形调整您物美 钱包的支出或存入记录: (i) 更正任何交易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错误; (ii) 物美 认定您涉及诈骗或可疑活动及/或交易; (iii) 与任何遗失、损坏或错误的商品有关; (iv) 与任何回馈或补贴有关; (v) 与任何尚未收取之费用有关; (vi) 与任何交易纠纷有关,包括任何因您引起或由您所给付的赔偿或补偿; (vii) 与任何被禁止的商品或被海关扣留之商品有关;及 (viii) 与任何买卖双方合意之变更有关。 11. 物美 履约保证 11.1 物美 履约保证是物美 或其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提供的一项购物保障服务。为提供责任风险之保障,藉由使用本服务而支付给卖家的购物款项将由物美 或其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保管 (下称「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 中。对于您支付到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的款项,卖家不会收取利息或其他收益。 11.2 买家支付其订单款项 (下称「买家购物金额」) 后,买家购物金额将保留于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直到: (a) 买家提供已收到其订购商品之确认予物美 ,于此种情形,除非有第11.2 (d)条之适用,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会将保管于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的买家购物金额支付给卖家; (b) 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或于依第 11.3 条展延之期间) 届满,于此种情形,除非有第11.2 (c)条或第11.2 (d)条之适用,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会将保管于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的买家购物金额支付给卖家; (c) 物美 认定买家退还商品及/或退款之申请应通过时,于此种情形,除非有第11.2 (d)条之适用,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将根据退款与退货政策提供退款予买家; (d) 在其他情形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合理认定对于买家购物金额适当之处置,包含但不限于其为符合适用之法律、法院命令或为实行本服务条款而合理认为有必要之处置。 物美 履约保证仅适用于透过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提供之管道付款至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的买家。买家与卖家之间的离线交易,不在物美 履约保证之范围内。 11.3 透过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提供之管道支付的款项将会保管于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一段特定时间 (下称「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如需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的详细资讯,请按此连结。买家可在适用之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届满前,申请延长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一次(受限于且应根据退款与退货政策)。买家完成申请后,除非物美 根据其单方考量决定更长的延展期间较为适当或必要外,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可最多延长三天。 11.4 出于任何原因导致无法将款项汇入卖家的银行帐户及/或无法联繫上卖家,物美 将尽合理努力尝试以卖家所提供之联络资讯与卖家取得联繫。当买家购物金额自应支付给卖家时起算超过十五年仍无人认领且无法联繫上卖家时,物美 将依相关适用之法律处置此买家购物金额。 11.5 卖家/买家必须是帐户的权益拥有人,并且只能代表他或她本人来进行本网站上交易。使用者应依物美 建立的身分认证机制开设帐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电话号码、地址、银行帐户、身分证字号、最新身分证件照片等个人资料及其他必要文件,以供查验之用。卖家/买家兹同意物美 在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便利卖家/买家使用本网站之目的范围内处理或提供其个人资料给第三人并授权物美 使用其个人资料向适当主体 (如卖家/买家的银行) 进行我方认为必要之卖家身分验证程序。有关物美 如何处理您个人资料的详细资讯,请浏览我们的隐私权政策页面。 11.6 物美 履约保证是附加且未限制买家及卖家在所适用法律下的义务,该法律义务可能高于物美 履约保证。物美 履约保证既无意图亦未被设计用于协助买家或卖家遵守其法律义务,其仍就该法律义务自行负责,且物美 不承担与该法律义务有关之责任。除此之外,物美 履约保证不构成产品担保。 11.7 买家及卖家知悉且同意物美 有关物美 履约保证之决定(包含任何要求)是最终的。 11.8 为避免疑义,任何非在本网站进行的交易,不在物美 履约保证之范围内。 12. C币回馈机制 12.1 使用者可以藉由其在本网站适用物美 履约保证的购物行为或者参与其他物美 不定期决定之活动(下称「适用活动」)依物美 所规定的兑换比例获得红利点数(下称「C币」)。除非物美 另有规定,C币将在物美 确认使用者已完成适用活动后拨入使用者帐户。使用者均得参与C币回馈机制除非您的帐户内已明示排除适用。 12.2 不在物美 履约保证范围内的交易行为或活动不适用C币回馈机制。物美 得单独决定特定类型项目排除在C币回馈机制外。 12.3 给予买家的C币不具有货币价值,亦不构成买家之资产,且不得出售、转让予其他使用者或任何第三人。买家不得要求将C币折算成现金。 12.4 使用者可以将C币依物美 所规定当时适用之兑换标准、办法及限额(物美 保留随时变更、修改、暂停或终止该标准、办法及限额之权利)请求折抵本网站消费金额。关于适用活动下发生的退款应依第14.4条物美 退款与退货政策之规定。 12.5 已折抵的C币将从您帐户裡的C币累积馀额中扣除。C币均订有使用期限。请留意本网站您帐户内所列C币累积馀额及使用期限。 12.6 我们将不定期推出适用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有参与适用活动卖家的商品或其他特定行销活动。每次适用活动的相关办法我们会即时通知您。 12.7 如果您对参加适用活动所获得的C币数额有疑义,应于适用活动起一个月内向物美 提出,并依物美 要求提出足以支持您的主张之证据资料。 12.8 物美 不保证亦不承担C币可能产生的课税或税务处理责任,您应寻求您的税务顾问关于C币影响您税务情形的意见。 12.9 物美 保留以下权利:(i)随时终止C币回馈机制,及(ii)取消、暂停或限制任何使用者适用C币回馈机制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累积或折抵C币。 12.10 如果您使用C币折抵本平台消费金额后,该订单发生取消订单或退货退款情事,系统将回復已折抵的C币数额至您的物美 帐户;如果您因于本平台物美 商城消费而获得C币,但该订单发生取消订单或退货退款情事,则系统将自动扣回您物美 帐户裡同等数额C币,若不足扣回,C币数额将显示负数,并于您将来消费所获得之C币中优先扣回。 13. C币行销服务 13.1 卖家得出于行销目的在卖家中心我的行销活动(下称「行销中心」)购买C币并赠送予买家,卖家如购买C币即视为同意本条规范及当时于本平台或卖家中心公布的服务内容、购买流程及使用说明等(下称「卖家C币规则」)。 13.2 您必须为符合卖家C币规则条件的卖家才可购买C币。以您购买且进行付费时为准,您的帐户须非停权之状态。 13.3 您应依行销中心说明之付款方式购买C币。C币会在您付款完成后的24小时内拨入您的帐户作为发送给买家之用,并于六个月后或其他物美 确定之时间失效。除卖家C币规则另有规定外,您完成购买C币之付款流程后,即不得取消订单及/或请求返还款项。 13.4 卖家购买的C币只能透过行销中心提供的促销管道免费赠予买家。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得出售、赎回或以其他方式交易C币。您瞭解并同意不遵守本条规范或任何卖家C币规则之行为可能导致(包含但不限于)没收C币, 及其他物美 得採取的行动或补救措施。 13.5 您瞭解并同意物美 对因购买C币或发送C币予买家而增加您商品的浏览次数或销售量不提供任何保证。 13.6 建议您得斟酌当时预算和个别商品欲达到的行销效果购买C币。除本服务条款或卖家C币规则另有规定外,物美 不对购买C币预期目标或效果负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费用和所失利益等)。 13.7 儘管本服务条款有不同约定,如物美 遭法院判定或主管机关认定而应负与您购买C币相关之责任时,则在适用法令允许之最大限度下,您瞭解并同意物美 对您及任何第三人所负之责任总额应不逾您该次购买C币所支付之费用。 14. 运送 14.1 物美 会在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收到买家购物金额时通知卖家。除另经物美 同意外,卖家应在收到此通知之后进行必要的安排,将购买商品运送给买家,并透过本网站向买家提供如货运公司名称及追踪号码等细节。 14.2 卖家必须尽力确保买家能够在适用之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内收到购买的商品。 14.3 使用者了解卖家承担销售商品运送相关风险,卖家应为销售商品运送投保适当保险。如运送过程中发生商品毁损、遗失或无法送达等情形,使用者知悉并同意物美 不负担因此所致之任何损失、支出或费用,使用者应迳洽物流业者处理解决相关争议。 14.4 使用者了解并确保若商品刊登页面显示出货地点在海外,则该商品的进出口应受当地法规规范。使用者应熟悉销售商品进口国的相关进出口限制。使用者了解物美 不提供进出口相关法律意见并同意物美 不承担出货地点在海外的商品进出口一切相关风险与责任。 15. 取消、退货与退款 15.1 买家得在卖家尚未确认接受订单与否之前申请取消订单。 15.2 买家得在物美 履约保证期间 (如适用) 届满前经由物美 平台提交退货/退款申请,并由物美 根据退款与退货政策审核决定。 15.3 物美 保留取消本网站上任何交易之权利,买家了解并同意此情形下唯一补偿方式係返还买家已付款且保管于物美 履约保证帐户中的购物金额。 15.4 如果您将C币用于折抵本平台消费金额后又依据物美 退款与退货政策请求退款通过,则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将退还您实际已支付的购物金额,另回復已折抵的C币数额至您的物美 帐户。 15.5 于本平台「物美 商城」成立的订单,应优先适用物美 商城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物美 商城服务条款及物美 商城卖家约定条款)所公告之退款与退货政策相关内容。 16. 卖家责任 16.1 卖家应妥善管理并确保其刊登之商品相关内容是最新资讯(例如商品名称、价格、规格、型号及其他相关资讯等),不应张贴不正确或误导之内容。商品页面呈现之资讯,为成立的订单内容之一部分。 16.2 买家下单后,卖家应依本平台提供之确认机制确认是否接受订单,并于确认接受后依成立的订单内容确实履行。卖家实际出货之行为,应视为已接受订单。 16.3 销售商品的价格由卖家自行决定。商品价格和运费应包含在向买家收取的总金额之内 ,包含营业税、增值税、关税等,卖家不应额外且另外向买家收取这类费用。 16.4 卖家同意物美 得符合诚信原则决定透过降价、折扣、退费或其他方式来进行促销活动,以促进买家与卖家之间的交易。买家实际支付的最终价格将会是适用这类调整之后的价格。 16.5 为了促销卖家所刊登之商品,物美 可能会在第三方网站 (如入口网站和比价网站) 及由物美 经营的其他 (国内或国外) 网站上 (以调整后的价格) 张贴这些商品。 16.6 应买家要求,卖家必须提供收据、信用卡签单或税务发票给买家。 16.7 卖家知悉并同意所有与销售商品相关的纳税责任应由卖家负担,物美 不提供相关法律或税务上建议。且因税务法规可能随时更新,卖家如有任何疑问应即时寻求专业意见。 16.8 卖家知悉并同意,若卖家违反任何物美 政策,愿接受条款第 7.1 条所述的一系列处分动作。 17. 费用 17.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物美 不会向使用者收取本网站的使用费。 17.2 如有应付费用则将包含服务税/增值税及其他适用税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卖家应承担前述税费。卖家知悉并同意,物美 或其合作之金流服务商可从买家支付的购物金额中扣除其费用及任何适用税项。如应卖家要求,物美 应提供卖家所支付之费用和税项的收据或税务发票。 18. 付费广告 18.1 物美 将陆续于本平台推出关键字广告及/或其他广告服务(下称「付费广告」)欢迎卖家购买作为商品行销策略的一部分。物美 係依据本条规范及当时于本平台公布的广告服务内容、购买流程和使用说明等(下称「付费广告规则」)提供付费广告,您如申请购买付费广告,即表示已充分详阅、了解并同意所有付费广告规则内容。您若不同意任何付费广告规则的内容,请勿购买付费广告。 18.2 您必须为符合付费广告规则条件的卖家且为商品刊登者,才可购买付费广告。以您购买且进行付费时为准,您的帐户须非停权之状态。 18.3 您购买付费广告后,应依物美 规定之方式给付广告费用。除适用法令或付费广告规则另有规定外,您一经申请购买付费广告且完成缴款程序后,即不得取消订单及/或请求返还款项。卖家同意物美 按月结方式提供相应电子发票,并保证提供正确有效的电子邮件信箱以即时接收之。 18.4 您得于开始刊登商品时,即同时选择购买付费广告,或于商品刊登期间内,选择购买付费广告。您购买付费广告且完成缴款程序后,得依付费广告规则为不同的商品设定不同的预算、关键字、行销期间…等,该商品的付费广告服务将依您的设定被启用,直到期满为止。您所设定的行销期间内如该商品售出或下架,广告费用将不予退还,您亦不得请求将剩馀的行销期间转让予其他商品使用。 18.5 您刊登的商品应遵守相关法令、付费广告规则、物美 服务条款及禁止和限制商品政策,您瞭解并同意,如经物美 发现或接获检举您的商品有违反上述规定之虞,物美 有权立即移除您违规的商品及广告,对于您已缴交的广告费用,恕不予退还;又,经主管机关或司法单位透过合法正式的程序要求物美 下架的商品或广告,物美 将直接下架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基于本条事由所下架的商品或广告,物美 不负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 18.6 您瞭解并同意物美 对买家经由付费广告而浏览您商品的次数或您商品因此增加之售出机会,不提供任何保证。 18.7 建议您得斟酌当时预算和个别商品欲达到的行销效果购买并运用付费广告。除本服务条款或付费广告规则另有规定外,物美 不对广告预期目标或效果负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费用和所失利益等)。 18.8 如依适用法令规定物美 因您所购买的付费广告应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时,您瞭解并同意物美 所负之责任总额应不逾您该次购买付费广告所缴纳之费用。 18.9 您瞭解并知悉,自2021年1月1日起,物美 因活动赠送您之广告储值金或提供您折扣价格取得高于储值数额之储值金(如付费1,000元取得1,200元之广告储值金,其中200元即属高于储值额度之储值金),均为物美 推广服务所赠予您的优惠。您同意并知悉,物美 得对优惠储值金设定使用期限,物美 系统将优先核销优惠储值金,如您未于期限内将优惠储值金使用完毕,物美 将于期限届至后,将到期的优惠储值金归零,您不得要求物美 返还或退还任何到期未使用完毕之优惠储值金。 19. 费用 推广时间除特定经销商外,对加入使用者暂不收取费用。正式收费会依营运状况提前通知系统会员。 20. 争议 20.1 在交易发生问题时,买家与卖家同意先互相沟通解决争议(物美 应尽合理的商业上努力便利沟通进行)。如果争议无法透过买卖双方沟通解决,使用者可寻求其当地有管辖权的争议处理机关的协助,以解决交易中发生的任何纠纷。 20.2 买家及卖家均同意并担保,不会因关于本网站上成立的交易或与此类交易有关的任何争议,对物美 或其关係企业提起诉讼或以其他方式主张索赔(除非物美 或其关係企业是与该主张有关的商品的卖家)。 20.3 使用者若享有物美 履约保证,可透过书面方式请求物美 协助解决交易中发生的问题。物美 得符合诚信原则决定採取所有必要步骤,以协助使用者解决纠纷,但物美 并不因此而对卖家与买家承担任何责任。 20.4 明确而言,本条所提供的服务仅提供予享有物美 履约保证的买家。使用其他付款方式进行购买的买家,则应直接与卖家联繫。 21. 意见反应 21.1 物美 欢迎使用者提供我们任何资讯和意见,协助物美 改善服务品质。详情请参阅下方的意见反应程序: (i) 若要反应意见,请以实体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寄送,或使用应用程式中的意见表传送给我们。 (ii) 匿名意见反应将不予受理。 (iii) 遭反应意见的使用者应被充分告知所有事实,并给予表达意见的机会。 (iv) 含煳其词及诋毁性的意见反应将不予受理。 22. 免责声明 22.1 本服务係依现况现状提供,物美 对于本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暗示或法定的担保、主张或声明,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品质、效能、无侵权、适售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之担保,或因交易过程、按惯例或行业常规而衍生之担保。在不受限上述条款之前提下,且在法律容许的最大限度内,物美 不保证提供本服务、本网站或其中所含功能,或该服务、网站或功能可被存取、不会中断、及时提供、安全可靠、正确、完整或无错误;且如有瑕疵 (如有) 会被更正;不保证本网站及/或本网站伺服器完全没有任何病毒、时钟、计时器、计数器、蠕虫、软体锁、致死装置、木马、路由、陷阱门、定时炸弹或任何其他有害之程式码、指令、程式或元件。 22.2 您承认在法律容许的最大限度内,您个人应承担使用本网站及/或本服务或其效能之全部相关风险。 22.3 物美 并未控制,且在法律容许的最大限度内,也不为下列事项提供保证或接受任何责任:(A)经由本服务提供之商品之适用于特定目的、存在、品质、安全性或合法性;或(B)卖家贩卖商品的能力或买家付款的能力。如争议涉及一位或多位使用者,该使用者同意在他们之间直接解决此争议,且在法律容许的最大限度内,免除物美 及其关係企业任何及所有此争议所导致或与其相关之主张、要求及损害。 23. 赔偿责任 23.1 物美 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或服务,所造成之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性之损害,于法定限度内负担赔偿责任。 23.2 儘管有前述约定,如仍有争议,物美 将依被有管辖权之法院判决确定有责任的限度内对你或第三人负担赔偿责任。 23.3 本服务协议并未限制或排除任何因物美 过失所导致之个人身体损伤、诈欺或任何其他物美 依法不得限制或排除之责任。 24. 第三方网站连结 本网站上所提供之第三方连结将会带您离开本网站。这些连结只是基于方便而提供,其连结之网站不受物美 的控管,因此您应自行承担存取这些网站的风险。因此,对于任何这类连结网站的内容或连结网站中所含之任何连结 (包括这类网站之任何变动或更新),物美 概不负责。物美 只是基于您使用方便而提供这些连结,提供任何连结并不默示或明示物美 与任何连结网站及/或其任何内容有关联、保证或贊助关係。 25. 您提交给本服务之内容 25.1 藉由提交内容供本服务刊登,即表示您声明并保证您拥有所有必要的权利及/或许可,可给予物美 以下授权。您亦知悉并同意,您应对您透过本服务所张贴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之任何内容负完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提供内容的正确性、可靠性、性质、无权利负担,以及法律和法定限制之合规性。您在此授予物美 及其承继人永久的、不可撤销、全球性、非独佔、免权利金、可再授权并可转让的授权,以供其在、经由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之任何媒体格式,及透过任何媒体管道,使用、複製、散布、再发行、传输、修改、改编、创作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及公开表演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及重新散布本服务的部分 (及其衍生作品),且物美 不需要提及您且您同意放弃主张任何人格权及于其他国家之任何类似权利。您瞭解您提交之内容可能会在多个不同网路上传送,并可能为了遵守及配合技术要求而进行变动。 25.2 对于您在本服务上或透过本服务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送给物美 的任何材料、资讯或想法(各别称为一个「提交」),物美 不会将其视为机密内容,并可由物美 基于任何目的而进行传播或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发、製造及行销产品。当您提交给物美 ,即表示您知悉并同意物美 及/或其他第三方可独立开发与您提交所述概念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程式码或其他特性的软体、应用程式、介面、产品及其修订和增强版本。因此,您在此授予物美 及其承继人永久的、不可撤销、全球性、非独佔、免权利金、可再授权并可转让的授权,以供其在、经由本服务或与本服务相关之任何媒体格式,及透过任何媒体管道开发上述项目,以及使用、複製、散布、再发行、传输、修改、改编、创作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及公开表演任何提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推广及重新散布本服务的部分 (及其衍生作品)。本条款不适用于受到隐私权法律规范的个人资讯,除非您在本服务上或透过本服务公开提供该个人资讯。 26. 第三方提交给本服务之内容与外部连结 26.1 提交资料、文字、影像、声音、影片、软体及其他内容给本服务的每位提供者,应对其提交内容之正确性、可靠性、性质、无权利负担及法律和法定限制之合规性负完全责任。 26.2 此外,本服务可能包含第三方产品、网站、服务与方案之连结。这些第三方连结、产品、网站与服务并非由物美 所有或控管,而是由第三方各自经营并为其所属财产,且可能受到适用之着作权或其他智慧财产法律和条约之保护。这些第三方内容、功能、安全、服务、隐私权政策或其他规范均未经物美 审核。我们建议您详阅这些第三方在其网站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条款与其他政策。您亦知悉并同意,若本服务上的任何第三方连结或应用程式违反适用法规或本服务条款时,物美 得移除之。 27. 您的声明与担保 您声明并保证: (a) 您拥有签订本服务条款并遵守其条款的法律权限 (如为未成年人,则需获得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权利及能力;并且 (b) 您仅会基于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务,并会遵守本服务条款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定、守则、指令、准则、政策及规范。 28. 诈骗或可疑活动 若物美 依其单方考量相信您涉及任何潜在的诈骗或可疑活动及/或交易,得採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各种措施以保障物美 、买家、卖家、其他第三人或您不承担交易取消、交易纠纷、请求、费用、罚缓、罚金或任何其他责任: (a) 我们得中止、暂停、或限制您使用您的帐户或本服务,及/或暂停处理您的交易; (b) 我们得暂停您适用物美 履约保证的资格; (c) 我们得依有权管辖机关之裁判或命令保留、处置或移转您的帐户款项; (d) 我们得于现在或将来拒绝提供您本服务; (e) 我们得为合理保护物美 或第三人免于承担风险或责任而暂时保留您的款项。 本条款之名词定义如下: "交易取消" 指因以下事由物美 取消交易 (a) 因付款银行取消付款, (b) 实际收到款项者非正确的收款人, (c) 未经授权的付款(例如付款人使用失窃的信用卡), (d) 因违反本服务条款或其他物美 政策的行为而获得款项, 或 (e) 依物美 判定请求的结果应取消交易。 "交易纠纷"指买家(签帐卡或信用卡持卡人)直接向其发卡银行或其他发卡机构提出交易无效之争议。 "请求" 指买家或卖家直接向物美 提出的款项争议。 29. 担保 您同意担保物美 及其股东、子公司、关係企业、董事、经理人、代理人、联名厂商或其他合作伙伴及员工 (以下统称「受担保方」)及为其抗辩,使其免于承担因可归责于您的下列事由所导致或相关之任何主张、行动、程序及诉讼,以及所有相关责任、损害、违约金、罚锾、成本及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纠纷调解费用):(a)本网站上成立的交易,或与此类交易有关的任何争议(除非物美 或其关係企业是与该争议有关的商品的卖家);(b) 物美 履约保证;(c) 物美 或代表物美 主办、运营、管理及/或经营本服务;(d) 您违反或触犯本服务条款的任何条款,或本服务条款所提及的任何政策或准则;(e) 您使用或滥用本服务的行为;或(f)您违反法律或侵害任何第三人权利。 30. 可分割性 如果本服务条款中有任何约定根据管辖法律应被认定为不合法、无效或因任何原因无执行力,则该项约定应当视为与其他条款与条件分离,并且不影响任何其馀约定在该管辖地中的有效性和执行力,亦不影响该有疑义之规定在任何其他管辖地之有效性和执行力。 31. 准据法 本服务条款应以中华民国法律作为准据法并据此解释,且不适用法律冲突原则。对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及「统一电脑资讯交易法案 (Uniform Computer Information Transaction Act) 」,在法律允许的程度内,均不适用。除适用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本服务条款引起或与其有关之针对物美 或受担保方,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争論、主张或任何歧见,应以臺湾臺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32. 一般规定 32.1 物美 保留在本协议未明文授予的所有权利。 32.2 物美 得随时透过在本网站上公布修订版服务条款的方式修改本服务条款之内容,并同时以电子邮件、简讯或App推播等方式通知您。未进行前述公告及通知之变更无效。当您在修订版公布后继续使用本网站,即视为您接受这个修订版服务条款。 32.3 您不得转让、再授权或转移此处授予您的任何权利,或複委任任何义务。 32.4 本服务条款中的任何约定不得解读为您与物美 之间的合伙、合资关係或主要代理人关係,亦未授权您得代表物美 产生任何费用或责任。 32.5 物美 在任何时候如未能要求履行本条款的任何约定,除非已以书面方式放弃该权利,否则不影响其日后要求履行此约定的权利。 32.6 除物美 的关係企业与子公司 (及物美 及其关係企业及子公司各别的承继人和受让人) 外,本服务条款仅为您及我们的利益而订立,而非为任何其他个人或法律实体之利益而订立。 32.7 本服务条款中所载的条款、本服务条款中所包含或引用以及本服务条款相关的任何协议及政策,均构成双方就本服务及本网站全部的协议与共识,除双方另有书面明确约定外,并取代任何双方先前就相同事项之协议与共识。双方兹同时排除所有默示约定。在双方订定本服务协议所约定之条款时,并未根据本服务协议明文约定以外之由任何人提供的声明、保证、担保、共识、承诺或确认。任一方不可撤回地且无条件地,放弃所有若非本条款之约定而可能发生之主张、权利及赔偿,本服务协议不得根据任何先前的协议、任何同时存在的口头协议,或任何一致的附加条款予以否定、解释或补充。 32.8 您同意遵守所有与反贪腐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及准则,包含但不限于英国贿赂法案(UK Bribery Act)、美国海外贪腐防治条例( US 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以及新加坡防治贪腐法案( Singapore 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 ),并确认您已採取且应採取所有必须之政策及程序以确保遵守前述规范。 32.9 若您对本服务条款,或对本服务条款或本网站所衍生之任何问题有疑问或疑虑,请联络我们: [email protected] 32.10 本服务条款内容如有疑义时,应为有利于消费者之解释。 32.11 物美 与消费者得以电子文件为表示方法,依本服务条款交换之电子文件,如其内容可完整呈现且可于日后取出供查验者,其效力与实体书面文件相同。但依法令或行政机关之公告排除适用者,不在此限。本服务条款内容所指书面方式,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均包含实体书面及电子邮件。 32.12 本服务所代收之款项已全部存入物美 合作之金流服务商。 32.13 本服务仅接受消费者以新台币支付款项,不接受新台币以外之其他货币。 32.14 为保障消费者资料安全、提供安心的交易平台,物美 与通过国际PCI DSS资讯安全认证的第三方支付业者合作处理付款金流作业,并持续进行内部资讯安全防护自主管理。物美 及消费者应各自确保其资讯系统之安全,防止非法入侵、取得、窜改、毁损业务纪录或消费者之个人资料。若有任何第三人破解物美 资讯系统保护措施或利用资讯系统漏洞之争议,将由物美 就该事实不存在负举证责任。第三人入侵物美 资讯系统对消费者所造成之损害,由物美 负担。 32.15 消费者应于知悉其帐号密码被冒用后立即通知物美 。物美 应于知悉消费者之帐号密码被冒用时,立即通知消费者并暂停该帐号所指示之支付行为,并暂停接受该帐号后续之支付指示。消费者办理通报帐号密码被冒用手续后发生之损失,概由物美 负担;使用者办理帐号密码被冒用手续前发生之损失,全部由消费者自行负担,但以下列情形为限: (a) 消费者未妥善保管使用者 ID 及/或密码; (b) 消费者自行将使用者 ID 及/或密码提供予他人; (c) 消费者未使用物美 所提供的帐户安全机制;或 (d) 其他因消费者之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之事由。 调查消费者帐号密码被冒用所生之费用,由物美 负担。 32.16 如使用者在本平台发生任何退货退款以外之消费争议,得透过以下第32.17条客服信箱或客服电话向物美 要求协助处理,并依物美 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提供订单、物流运送、商品寄送或买卖双方聊天纪录等相应支持文件,物美 将尽速完成调查后,依其符合诚信原则决定採取停权或其他协助使用者解决纠纷的必要措施。 我已阅读此份协仪,并同意以上所载的所有约定及其日后之任何修订内容。当按下下方的「註册」或「连结 FACEBOOK」按钮,即表示我瞭解我正在进行数位签名,其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效力。